第二十章 震翻全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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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第一件……”沈砚辞在白板上写下认定路径四个字,“目前实务界对名为买卖实为担保的认定,存在三种主流路径,但这三种路径,都有问题。”

  周伟的眉头皱了起来。

  沈砚辞继续说:“第一种是意思表示路径,主要看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时的真实意思是什么,如果能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是担保而非买卖,就认定为担保。”

  他顿了顿:“这种路径的问题是举证困难,借款人要证明自己签买卖合同时想的是担保,怎么证明?靠口供?法官不会採信。靠书面证据?放贷人不会傻到留下把柄,所以这条路径在实务中基本走不通。”

  周伟的眉头皱得更紧了。

  “第二种是合同性质路径。”沈砚辞在白板上画了个框,“不管当事人怎么想,只看合同的客观特徵,如果买卖合同的价款明显低於市场价,或者付款时间、过户时间等条款明显不合理,就认定为担保。”

  “这种路径的问题是忽略了物权变动。”沈砚辞转过身,“合同是合同,物权是物权。买卖合同即使被认定为担保性质,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了呢?已经登记在债权人名下了呢?光说合同无效,物权怎么处理?”

  赵磊原本靠在椅背上的姿势已经坐直了。

  “第三种是违法行为路径。”沈砚辞继续,“有些法院认为以买卖形式规避担保登记手续,属於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,直接认定合同无效。”

  他摇摇头:“这种路径的问题更大,標准太模糊,什么叫非法目的?民间借贷本身不违法,用房子做担保也不违法,凭什么说买卖形式的担保就是非法?没有明確的法律依据,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太大,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比比皆是。”

  沈砚辞放下白板笔,转过身面对眾人。

  “第二件事……”

  他的声音变得更加沉稳:“这三种路径背后,其实是同一个问题。”

  周伟下意识地掏出笔来。

  “法官没法穿透合同形式,看到借贷实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