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28章 暹罗代表
  正月初三,《南华日报》第三版登了一张照片。
  照片拍的是耀华力路的路口,一个穿黑布褂子的暹罗族青年站在人群中间,脚下是一只摔碎的瓷碗,对面是个穿花衬衫的矮胖男人。
  青年背对镜头,看不清脸,但那件黑布褂子洗得有些褪色了,领口露出半截晒成深褐色的后颈。
  照片的標题只有一行字:“暹罗族青年阿泰,正月初二当街喝止外籍游客辱我同胞。”
  报导写得很细。
  从胖子怎么摔碗、怎么用钞票羞辱人,到阿泰怎么把钱收下转交给摊主、怎么让胖子蹲下去把碎碗片一片一片捡起来,每一步都写了。
  记者显然採访了现场的目击者,引用了一个在二楼茶室喝茶的汉人老头的原话:
  “这孩子说话有分寸,先收钱赔碗,再討尊严,是个讲道理的人。”
  当天下午,曼谷警察局把处理结果通报给了报社。
  日本籍游客田中宏,在公共场合侮辱南华公民,破坏私人財物,扰乱公共秩序,依据《南华治安管理条例》判处行政拘留十五天,罚款五千南华元,刑满后驱逐出境,十年內不得入境。
  通报里还附了一句措辞严厉的警告——南华欢迎各国游客,但南华公民的尊严不容践踏。
  任何人,不管持哪国护照,在南华的土地上犯了事,就照南华的法律办。
  这段警告被《南华日报》用黑体字標出来,印在头版最显眼的位置。
  大年初四,曼谷市政府的人来了。
  来的是街道办事处的一个中年干部,姓黄,圆脸,笑起来眼睛眯成两条缝,穿一件深蓝色的中山装,口袋里插著两支钢笔。